山东省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活动基地认证办法
2019-06-28 16:33:07浏览量:
山东省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基地申报及认定管理办法
(试行)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,推动《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》的实施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充分调动社会一切力量,为全民健身创造良好的户外国防科技体育活动环境,促进山东体育强省建设,省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申报范围
山东省境内所有对全民健身提供无线电测向、定向运动、拓展与露营活动场所的独立法人单位。
第三条 申报时间
每年10月份前完成。
第四条 申报条件
(一)有固定的办公场所。
(二)有稳定的经费来源。
(三)基地负责人重视无线电测向、定向运动、拓展与露营工作,能积极参加各级体育部门组织的无线电测向、定向运动、拓展与露营等活动。
(四)有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。
(五)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馆及设施设备等。
(六)有省级以上项目体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无线电测向、定向运动、拓展与露营培训合格的教练员、初级以上制图员、一级及一级以上裁判员且不少于3名。
第五条 申报办法
(一)申报材料。申报表;文字材料(要结合申报条件进行详细说明,包括基地基本情况、规章制度、各类人员登记表、开展无线电测向、定向运动、拓展与露营活动等情况);基地照片和影像资料等。
(二)申报程序。单位申报,县级项目体育主管部门推荐,市级项目体育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相关材料(纸质版和电子版)一式两份上报省无线电运动协会,逾期申报不予认定。
第六条 审核认定和表彰
(一)省无线电运动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审核,经评审合格的单位进行网上公示7天,若无异议将被认定为“山东省无线电和定向运动活动基地”。
(二)被认定为“山东省无线电和定向运动活动基地”的单位,由省无线电运动协会正式发文公布,通过适当形式组织颁发证书、牌匾。证书和牌匾由省无线电运动协会统一设计、制作和发放。
(三)被认定为“山东省无线电和定向运动活动基地”的单位同时也是省无线电运动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,可优先承办省级以上赛事和培训,优先享受协会的奖励政策。
第七条 对基地的有关要求
(一)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依法经营,不得从事非法活动,一经发现,一律取消其命名。
(二)凡是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分而又不及时纠正的单位,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命名。
(三)按照《章程》要求,每年要向省无线电运动协会交纳一定的团体会费。
(四)每年要积极组队参加和承办省无线电运动协会组织的培训、比赛、交流等活动,连续两年不参加活动的,将取消其命名。
第八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,以上级规定为准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负责解释,自2020年1月1日起试行。
附件:
山东省无线电和定向运动活动基地申报表
申报单位(盖章): 申报时间: 年 月 日
法定代表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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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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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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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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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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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活动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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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线电测向教练员、一级以上裁判员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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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向运动教练员、一级以上裁判员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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拓展与露营教练员、一级以上裁判员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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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参加市级以上无线电测向、定向运动、拓展与露营活动次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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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项目体育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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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级项目体育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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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无线电运动协会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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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报联系人: 联系电话: